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多选题

  1. A. 由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 B. 有限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
  3. C. 有限合伙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可以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 D. 有限合伙人可以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登录后可查看参考答案与解析

同考场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采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支付货款,后乙公司以自己为付款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甲公司,因甲公司欠丙公司货款,故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持票向乙公司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乙公司以甲公司未供货为由拒付,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未供货不知情。下列关于乙公司的拒付主张是否成立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因被保险人张某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致其自身伤残的,保险人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人张某拟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事项未作特别约定。下列关于张某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