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材料 中国公民王某为境内甲公司的研发人员,其独生子正在读小学。2023年收支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薪金所得20 000元,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3 900元。1-11月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7 490元。 (2)为乙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5 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3 000元。 (4)网约车充值获赠价值2 500元的返券。 (5)储蓄存款利息收入1 750元。 (6)将一套住房出租,全年租金收入37 200元。 已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为5 000元/ 月,综合所得减除费用为60 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2 000元/ 月,由王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综合所得中,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子题 1 计算王某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不定项选择题
- A. (20000-5000-3900-2000)×3%=273(元)
- B. (20000-5000-3900)×3%=333(元)
- C. (20000×12-5000×12-3900×12-2000×12)×10%-2520-7490=910(元)
- D. (20000-5000)×3%=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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