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材料 中国居民李某为境内 W 市某高校教师,在 W 市无自有住房。2019 年全年在 W 市租房居住。2019 年李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全年工资 108 000 元,全年专项扣除 21 000 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由李某扣除。 (2)5 月出版一部教材,取得稿酬 10 000 元。 (3)6 月取得国债利息 2 700 元,定期储蓄存款利息 1 650 元。 (4)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取得转让所得 8 000 元。 (5)9 月因在 Z 商城购买洗衣机,获得 Z 商城赠送的价值 80 元的洗衣液一桶。 (6)12 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30 000 元。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已知: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 20%,每次收入 4 000 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 20% 计算,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综合所得减除费用 60 000 元;稿酬所得以减除 20% 的费用 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为 1 500 元 / 月。全年 一次性奖金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子题 4 计算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不定项选择题

  1. A. (30 000 - 2 660)×25% = 6 835(元)
  2. B. 30 000×25% = 7 500(元)
  3. C. 30 000×3% = 900(元)
  4. D. 30 000×25% - 2 660 = 4 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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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考场题目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于2025年3月1日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约定3月10日乙公司预付货款。甲公司实际在3月15日收到乙公司的预付款项,3月20日发出货物。甲公司上述业务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公共材料 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生产销售与加工业务。2022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自产M型高档化妆品3000盒,每盒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元。其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2000盒,已取得销售款并开具发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1000盒,合同约定当月应收取300盒销售款,但截止到月底只收到100盒销售款,甲化妆品公司未开具发票。 (2)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成套化妆品500盒,每盒不含增值税售价1700元。每盒中包含自产Y型高档化妆品和外购的工艺品各一套,不含增值税售价分别为1615元、85元。 (3)与丁商贸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受托加工其定制的高档化妆品,按合同约定,丁商贸公司提供原料成本212500元,甲化妆品公司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63750元,其中包含代垫的辅助材料5100元。甲化妆品公司无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丁商贸公司已于当月提货。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子题 3 计算甲化妆品公司当月受托为丁商贸公司加工定制的高档化妆品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